關于修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(專科、獨立本科段)考試計劃的通知
2016-11-04
根據考委〔2012〕4號、〔2014〕4號、〔2015〕6號文件精神,結合北京市專業人才需求現狀,經研究,現決定修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(專科、獨立本科段)。現將有關內容印發給你們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修訂后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(專科、獨立本科段)考試計劃自2017年4月考試開始執行(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不變)。
二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(專科、獨立本科段)的主考學校仍為北京師范大學。
附件:
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
2016年11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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