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修訂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程管理(項目管理方向)專業(專升本)的通知
2019-12-18
為規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,根據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〉和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〉的通知》(教職成廳〔2018〕1號)等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北京市專業人才需求現狀,經與主考學校協商研究,現將有關內容印發給你們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修訂后的工程管理(項目管理方向)專業(專升本)的專業考試計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(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不變),首次考試時間為2020年4月。
二、截止到2020年12月,符合修訂前考試計劃要求的考生仍可繼續申報畢業論文,2021年6月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可使用修訂前計劃申報畢業。自2021年6月起,考生須依據新修訂考試計劃的要求申報畢業論文。
三、工程管理(項目管理方向)專業(專升本)的主考學校仍為北京郵電大學。
附件:
1.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程管理(項目管理方向)專業(專升本)專業考試計劃(2019年修訂)
2. 工程管理(項目管理方向)專業(專升本)2020年4月考試時間安排
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
2019年1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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