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有關問題的通知
2012-08-30
為滿足考生需求,充分體現自學考試靈活性,經與主考學校充分調研,現研究決定,對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做如下調整:
一、考生對畢業論文成績不滿意的,可以申請補做,補做均以當期論文申報條件為準。論文補做成績達到優或良,且符合北京市學位委員會關于《授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》以及主考學校相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,可以申請授予學位。
二、考生畢業后不允許再補做論文。
以上調整自2012年9月1日起執行。
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
201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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